「和解」應注意

如果員工和僱主想要和解工傷賠償案件,
以下是需要注意的事項:

1. 員工在和解前應該尋求專業意見,了解和解金額是否合理。如果和解金額遠低於實際賠償金額,員工可能會損失他們的權利。

2. 員工和僱主應就和解的條款達成共識,例如賠償金額、支付方式、和解協議的範圍等。

3. 員工和僱主應就和解的條款以書面形式達成協議,確保條款清晰明確。

4. 如果員工已經向勞工處提出申請,勞工處仍需要批准和解協議。勞工處可能需要員工提供相關文件,例如醫生證明和工傷申請。

5. 員工和僱主應該注意,如果員工的損傷狀況在和解後變得更糟,員工可能無法再次提出索償申請。

6. 員工和僱主應確保和解協議的執行。如果僱主未能按照協議支付賠償金,員工可能需要再次向勞工處提出申請。

和解是一個可以解決工傷賠償案件的方式,但員工和僱主必須謹慎處理,確保和解協議公平合理並且能夠順利執行。在諮詢律師意見之前,請勿與僱主、保險公司或公證行私下達成任何和解協議或簽署任何文件,以保障您的法律權益。

常見工傷個案

1. 高處作業事故:包括建築工地上的高空作業、樓宇清潔員在高樓清潔時失足跌落等。

2. 交通事故:如從事送貨、司機、的士司機、貨車司機等工作時發生交通事故。

3. 電器及機械事故:包括操作印刷機、食品加工機器、織布機等時發生的意外。

4. 跌倒、滑倒事故:如在工作場所、餐廳、商場等地因滑倒、摔倒而受傷。

5. 化學品及毒物事故:如在處理化學品、藥品、農藥等工作時接觸有毒物質而中毒。

6. 職業性疾病:如工人長期吸入粉塵、有害氣體等,導致呼吸系統、皮膚等疾病。

香港常見的職業病個案:

1. 聽力損傷:如在噪音環境下工作的人士,例如機場地勤人員、建築工人等,容易導致聽力損傷。

2. 肺病:如呼吸系統疾病,例如職業性哮喘、塵肺病、肺結核等,因長期暴露於有害氣體、化學物質或塵土等環境下工作而導致。

3. 骨骼肌肉疾病:如腰肌勞損、頸椎病等,因長期在固定的姿勢下工作或繁重的體力勞動而導致。

4. 腕隧道綜合症:如電腦工作者、裁縫、手工藝人士等,由於長時間反覆做出相同的手部動作導致腕隧道受損,出現手臂、手掌、手指的疼痛、麻木、無力等症狀。

5. 心理疾病:如工作壓力大、長時間處於高度壓力的職業,例如護士、消防員、教師、警察等,容易導致憂鬱症、焦慮症、心理創傷等疾病。

協作伙伴: 戴氏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