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用以計算死亡補償及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補償金額的每月收入設有一個最高限額:
- 於2023年4月13日或以後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明職業病的人士:36,550元
- 於2021年4月15日至2023年4月12日期間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明職業病的人士:35,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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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死亡補償的最低金額:
- 於2023年4月13日或以後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明職業病的人士:486,300元
- 於2021年4月15日至2023年4月12日期間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明職業病的人士:473,6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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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於2021年4月15日至2023年4月12日期間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明職業病而死亡的人士,僱主發還已故僱員的殯殮費和醫護費的費用上限為92,670元 |
(4) |
僱員就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可獲的最低補償金額:
- 於2023年4月13日或以後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明職業病的人士:552,190元
- 於2021年4月15日至2023年4月12日期間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明職業病的人士:537,7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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